于是我决定去波士顿。带着我们最后的一点钱。我在学生城中心找到了住处。房东本人也是一名来自黎巴嫩的学生,他那套公寓非常大,他因为暑假要回国几个月,不想支付每月1600美元的合同租金。因此,他同意让我们以每月650美元的价格入住,以抵消他部分租金。
总的来说,在波士顿找暑期住房不是问题。夏天是所有学生飞走、开车走、离开或乘船回家的时候,他们会留下自己的房间、公寓和房子。当然,所有这些都需要付钱,而他们根本不想付。因此,他们甚至愿意以低廉的非市场价格让几乎任何想住的人住进来。
当时我们面临的波士顿问题在于别处——我们甚至没有足够的钱来支付我们可能租到的公寓。我找到的出路是向雇主讨要加班费。了解他是什么样的人,并考虑到其他学生的失败经历,我甚至没有去找鲍勃谈话。我只是决定向劳工部(Department of Labor,我想是这个名字)写了一份关于未支付法定加班费的投诉。我给他们发了电子邮件,解释说我是一名学生,甚至没有电话可以打给他们。回复很快就发到了我的邮箱。他们承诺派一名检查员到现场调查情况,并将工作报告通过电子邮件发给我。坦白说,起初我不相信会成功。但他们每天都认真负责地给我发送工作进度消息:今天我们派出了检查员,今天他到达了现场,今天他发现了什么,今天他回来了。最终,他们询问了我的地址,并用头等邮件寄来了一个装有支票的信封,里面补齐了欠款。我对他们那种严谨、细致且非官僚主义的高效工作方式感到既兴奋又深感惊讶。
不要害怕维护自己的权利,在美国这很管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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