纽约,对我来说它就像是整个世界之城。它太大了,大到无法用言语形容。当我第一次到达那里时,我甚至不需要时间去融入这座城市,我就好像是在那里出生的一样。
纽约绝对在我最喜欢的城市名单中。很多人喜欢它,但也有人恰恰相反。走在街上,你会不自觉地想走得像在拍音乐录影带一样。坐在第五大道的星巴克里讨论重要事务。晚上坐地铁,听着音乐,不去想任何人。这是一个让人想迷失其中的城市。
身处那里时,我心想,在这里过圣诞节该有多棒啊。我能想象出这里的新年氛围是怎样的。
趁我还年轻,我想在那里生活,沉浸在喧嚣中,去夜店狂欢,参加商务会议。等老了以后,再搬到离海洋近一点的地方。
顺便说一下,我去过纽约两次。而且两次都是一个人。但这并没有让我的旅行变得更糟或更无聊,除了没人帮我拍照(开个玩笑)。
作为《欲望都市》的忠实粉丝,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了Carrie Bradshaw的家,我走遍了整个曼哈顿,但我找到了!
是的,那段楼梯,和电影里的一模一样,甚至那条小巷都那么温馨。我把地址留在这里,以防你们也像我一样是剧迷。
64 Perry Street
我并没有什么特别的路线。我只是随心所欲地走,你们知道吗,沿途我遇到了所有著名的地方,比如Brooklyn Bridge、Chinatown、Wall Street、9-11纪念馆,甚至还从远处看到了自由女神像。
在纽约,我租了一个房间。关于住宿有很多选择,但我建议使用Airbnb,下载它,找到住处,付款,然后入住。一切都很简单。还有一个众所周知的替代方案Booking.com,选择也很多,但并不总是负担得起。
唯一的一点是,要仔细选择区域。当然,最好是曼哈顿或布鲁克林,但千万不要去布朗克斯。你们懂的,城市太大了,相应的贫民窟区域也很多。还有一个选择是皇后区。我个人住在那里,区域还不错,只是离得有点远,但离JFK机场很近。对我来说这很方便,因为我是从那里飞走的。
在我的记忆中,纽约首先是over million steps,然后是生活节奏极快的人们、人行道上的流浪汉、街头小吃和数以百万计的游客。但尽管如此,它依然是那个独特的、我深爱的纽约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