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我看来,接下来是我们这个夏天最有趣、最富有教育意义的故事(加州之行除外:))。那么,我们是怎么闹上法庭的呢?
正如我之前所说,去年我住在一个我很喜欢的房子里。今年夏天我们决定继续住在那里。去年我和房东(一位老律师穆伦先生)没有任何问题。相反,他还帮我跟Dunkin' Donuts沟通等等。今年一切似乎也都很正常,但穆伦先生指派了一位比蒂先生每周向我们收取房租。我们所有的问题恰恰都是出在他身上。起初,他只是因为一点小事就找我们麻烦。他说我们签了合同,却违反了合同条款,因为我们把床垫搬到阳台上睡觉,早上又搬回去。总之,他不喜欢这样,就像他不喜欢我一个人不想听他的话并不断与他争论一样。
后来我们犯了那个夏天最大的错误——花了10美元买了一个烤架,为了晚上喝啤酒时烤肉。而且我们直接在阳台上烤(怎么了?!)。不然我们应该在哪里烤?在停车场吗?比蒂一点也不喜欢这个烤架。他说如果再看到它哪怕只是放在阳台上,就把所有人都赶出去。结果,他真的看到了。他拿来一张纸(只给我),上面写着我必须在24小时内搬出房子。如果我不搬走,警察就会来把我带到警察局(又是美国人撒的弥天大谎,我在哪里听过这个)。然后他就走了。我拿着那张纸坐在那里。后来我直接去上班了,因为除了搬到别的地方,我想不出别的办法。但我真的不想搬走,我已经习惯了这个房子!必须找到解决办法。晚上,我以前的老板维克多带着我哥哥(他也叫维克多,和我一样)从工作地点接我。我给维克多看了那张纸,他回答说这完全是胡扯。除了法院判决,没有人能把我赶出房子。他建议我报警并举报比蒂。我照做了。警察来了,我给他们看了那张纸,他们告诉我这简直是胡说八道,在法院下令驱逐我之前,我可以继续住在那里。那时维克多对我说了一句我可能会记一辈子的话:“永远不要在任何人面前低头。尤其是在美国人面前。如果有人对你大声说话,你就比他更大声。”
第二天非常有趣。在约定的时间,比蒂来了,他很惊讶我为什么还在这里,并对我说我是“Russian shit”。我回答说我喜欢这里,我会继续住在这里。而且让他滚蛋,因为我租了这个房子里的房间,我哪儿也不去。他的那张纸可以挂在厕所里。你应该看看他的表情。他这辈子唯一没想到的,大概就是从一个外国留学生嘴里听到“Get the f**k out”这句话。我以为他会当场打我。但他不知为何立刻跑向车子,开车走了。第一回合我赢了。完全合法。即使他非常想,他也无法把我从这个房子里赶出去。首先,因为合同规定给一个人至少3天的搬迁时间,其次,因为他根本做不到,因为合同起草不当,无论我做了什么,给我3天时间搬走都不在他的职权范围内。
大约一周后,我收到了小额索赔法庭的传票,比蒂先生要求将我从房子里赶出去,因为我在阳台上使用了烤架。一个愚蠢的理由,不是吗?考虑到每个人都在用那个烤架。但他只打算赶走我,因为他最不喜欢我。就是这样。看到传票后,除了我哥哥和那个土耳其人,我们所有的室友都决定搬走,以免同样的事情发生在他们身上。老实说,当我看到那张纸时,我也感到有点不安。我在乌克兰从来没上过法庭,更不用说在美国了。光是想象一下就很可怕。但既然别无选择,我还是决定去法庭。我找了一个懂俄语并同意帮助我的美国人作为助手,买了衬衫和裤子,在约定的日子我们出现在法庭上。
美国的民事法庭是一个小房间,法官坐在那里,起诉别人的人(原告)和被起诉的人(被告)也在那里。当法官叫下一对人出来时,他们就出来坐在他旁边。每个人都开始说服法官自己才是对的。案件愚蠢到我不知道法官怎么能做出决定。人们根本不提供任何证据来证明自己是对的。当我们坐在那里等候时,我有时甚至忍不住想笑。一个人指控他的前妻两年前偷了他一套螺丝刀。这怎么能证明呢?我无法想象。
好了,回到我们的案子。轮到我们时,我们(我和我的美国助手)走到法官面前坐在一边,比蒂先生坐在另一边。他有点惊讶我有胆量出现在法庭上,甚至还为自己辩护。法官问是怎么回事,我们如实相告。最终,法官决定将我驱逐,因为我确实违反了与房东的合同,合同中明确规定不得在阳台上使用烤架。这就是美国人的合同。另外,在北卡罗来纳州,法律禁止用大象耕地。但这只是顺便提一下。法官给了我10天时间搬走,并祝我们有愉快的一天。原则上我们很满意。我本来就没指望能赢这场官司,所以这个结果我很满意。去法庭更多是一个原则问题:不胆怯,不低头,不逃跑,坚持到底,不让任何人羞辱或诋毁自己,不向任何事情退缩。
大家,不要上当受骗,不要相信美国人,不要让他们恐吓你。在美国你有很多权利。如果有人想对你做不合法的事情,毫不犹豫地拨打911。记住,在美国,除了法院,没有人,我重复一遍,没有人能把你从家里赶出去。如果你有需要捍卫的东西,不要害怕上法庭。




